謝謝您將幼兒送至本園,

首先恭喜您們家的寶貝,已經準備跨出人生的第一步,

為幫助幼兒早日適應環境,以下事項請 貴家長配合:

 

一、穿著:

1. 每週一、三、五穿便服,每週二穿制服、每週四穿運動服。(幼幼班著圍兜)

2. 鞋子的選購,儘量以自己能穿脫為主。

 

二、個人物品:

1. 幼兒的個人物品上(如書包、餐碗、水壺、毛巾、口罩、制服等)須寫上姓名。

2. 請自行攜帶手帕、抽取式衛生紙,以養成幼兒良好衛生習慣。

 

三、幼兒接送時間:

1.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00~830可送幼兒入園(幼幼班07:20),

  下午430~630可接回幼兒。

2. 本園為服務家長,單週六可送幼兒留園,但因104上學期開始改為全時段收費方式, 

  並需安排老師照顧幼兒,請於前三日告知學校,以利校方安排。

3. 來園接幼兒時請在學校門口稍候,由老師廣播後,將幼兒親自交到您手上。

 為維護學校小朋友安全,下課後所有玩具,都暫停使用,

 每日 下午430  統一下課。(除此之外班導師也另安排下課時間)

4. 家長如要提前接回幼兒,請接洽辦公室人員,請勿擅自進入教室

 以免影響上課秩序。 

5. 幼生皆備有自接證,請自接的家長出示卡片,方便值班的老師辨認身分;

  如臨時換人來校接幼生,也請先以電話告知校方,避免誤會發生。

 並請要接幼生的親人務必攜帶自接證來園接幼生。

6. 開車接送的家長,勿直接將車子停在巷子口,請將車子往前停至走廊騎樓旁,

 以確保幼生的安全。

7.乘坐娃娃車的小朋友,請家長配合娃娃車到達前,為幼兒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車抵達後至多等候5分鐘,逾時不候。

 

四、請假須知:

1. 請以電話或書面通知,以免園方掛心。

2. 幼兒若在園中如有發燒或身體不適時,園方老師會馬上與您聯絡,

 請您儘速到校園來將幼兒帶回就醫,以免延誤就醫時間。

3. 如聯絡不上您時,除非家長事先指定醫師外,一律由本園代為送往特約醫院診治。

4. 如患有感冒、發燒、水痘、腮腺炎等之傳染病時,請儘量讓幼兒在家中休息,

 直到痊癒後,再讓幼兒快樂的上學,以免傳染給其他幼兒。

 

五、繳費注意事項:

1. 每月約25日發次月收費袋,每月10日以前請將月費裝入繳費袋內,

 按期繳交本園,以利園務推行。

2. 請於入學後10天內繳交學費(註冊費),否則視為自動退學。

3. 本園幼生每月應繳各項費用,請勿將錢交給孩子代轉,以免遺失,

 為避免造成您的損失或困擾,請您親自辦理繳費手續。

4. 月費中午前繳交者,當日收據會連同寶貝日記發回, 

 月費中午後繳交者,收據隔日發回。

 

六、收費標準:(依新北市幼兒園收退費標準第三、五條規定)

 1. 延長托育:幼兒接回時間超過下午630需收延托費

 每30分鐘加收50元(未滿5分鐘不計,超過5分鐘者以30分鐘計),

 最晚可延托至下午7:00

 2. 學期中入園者,以實際入園日期為收退費基準日。

 全學期收費項目按月數比例計算;月費項目按上課天數比例計算。

 

七、退費標準:(依新北市幼兒園收退費標準第六、七條規定)

 甲、因故無法就讀而離園者之退費標準

 1. 學費(註冊費)

 1.1 學期開始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全數退還。

 1.2 入學後未逾6星期者,退還3分之2。

 1.3 入學後後逾6 星期,未逾8 星期者,退還2 分之1。

 1.4 入學後8星期者,不予退費。

 

 2. 家長會費以外之代辦費(教材、保險、交通、月費等)

 2.1 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按就讀月數比例退費

 (以全學期幼兒實際就讀月數除以幼兒園教保服務之月數計)。

 2.2 以月為收費期間者,按離園當月就讀日數比例退費

 (以當月幼兒實際就讀日數除以幼兒園教保服務之日數計)。

 2.3 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並發還成品。

 

 乙、 一般請假之退費標準

 1. 有下列情形之ㄧ者,退還請假或停課期間之餐點費(一天100元)、

 交通費(依當月就讀日數比例)、按日或按次計算之課後延托費等,

 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1.1 事先請假且請假日數含假日連續達七日以上。

 1.2 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含假日連續達七日以上。

 1.3 國定假日、農曆春節含例假日連續達七日以上。 

 其中 1.3 之退費,採事先扣除方式辦理。但須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不予退費。 

 2. 若因故繳費後無法就讀者,學費(註冊費)可辦理保留,

 但須先扣除就讀月份後保留到下次就讀時抵用,

 若之後未復學,則依離園之退費標準辦理。

 3. 學費(註冊費)保留以一年為限。

 

八、開學初幾天應注意事項:

1. 新生入學,家長應避免在園區停留,以免幼兒因親人在場,而不想進教室上課,

 導致適應不良,請家長放心將寶寶交給老師。

2. 當家長離開時,請務必先跟幼兒道別,在道別時以溫柔、堅定的口語告訴他,

 放學時會馬上接幼生,若幼兒不停哭泣,請儘量安撫他,讓他知道您了解他的

 感覺,且不要責備他。

3. 開學初幾天,幼兒回家後請您多留在家裡陪伴他,並耐心傾聽幼兒在校的點滴

 敘述,讓他感覺那幾天是溫暖的、安全的,並避免一直質問他,你今天在學校

 做些什麼?吃些什麼?使他覺得上學是種負擔。

4.開學初幾天,請您早一點送幼兒來,讓他有時間熟悉園所各項設施和其他的小朋友,

 放學時也請準時來接幼生以免他等的心急不安。

 

九、親職教育:

1. 為了孩子的健康,請務必讓孩子上午8:30以前到校用點心。

2. 為建立孩子良好的學習精神及情緒,讓孩子養成早睡早起的習慣。

3. 請儘量撥空參加園方所舉辦之各項親子活動,以促進親子間情感。

4. 請珍惜孩子攜回的作品,並給予鼓勵,切勿批評。

5. 請培養孩子的獨立能力、積極態度、建立他的自信心。

6. 若發現您的幼兒帶回園方的東西,請勿馬上責備,應與老師聯絡處理,

 以確保幼兒自尊。

 

十、其他:

1. 請費心注意各國定假日或園方各項活動之日期。

2. 若遇颱風或不可抗拒之外力因素,經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規定不上課時,

 為顧及幼兒安全,本園將依發布命令執行,不再通知家長,敬請配合。

3. 若非急事,請儘量勿在幼兒上課時間與老師交談,以便老師能專心照顧全體幼兒

 如有急事可告知行政人員代為轉達或處理。

 (中午12:30~13:00,以及下午17:00~18:00均可來電找班導師)

4. 請避免在幼兒面前批評老師、園務工作或談論幼兒本身的缺失,

 請將問題直接向園方反應。

5. 若您對本園有任何寶貴意見,歡迎您打電話告知辦公室行政人員,

 或是 E-maillichiun6868@yahoo.com.tw

 

以上事項煩請貴家長與園方配合,謝謝合作!